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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财政“五个聚力” 深入推进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统筹盘活

来源:山东省财政厅

发布时间:2023-0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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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有效提升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配置和使用效益,近日,山东省财政厅印发《关于深化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统筹盘活改革的实施意见》,按照“集约高效、全面覆盖、因地制宜、健全机制”的目标原则,以强化资产资源统筹、创新盘活体制机制为重点,全面启动新一轮资产管理改革,在省、市、县三级分领域开展12项改革任务试点,加快推进各类国有资产盘活利用,提升资产综合利用效率,为保障行政事业单位履职和事业发展、推动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坚实的物质基础。

一、聚力源头调控,提升资源配置效率。一是优化新增资产配置方式。着力从资产配置环节加强统筹管理,建立资产配置可行性论证机制,科学确定新增资产配置方式,优先通过调剂方式配置资产。在教育、科研等领域探索推广“以租代购”方式配备更新资产,从源头上优化资产配置效率。二是强化资产配置预算管理。深入推进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健全新增资产配置预算管理制度,建立存量资产与新增资产配置挂钩机制,以存量制约增量、以增量调节存量。三是发挥配置标准约束作用。健全完善通用资产与专用资产相结合的资产配置标准,构建覆盖全面、配置科学、动态调整的资产配置标准体系,强化对预算编制和资产配置的约束作用。 

二、聚力调剂共享,深挖资产使用潜能。一是加强资产统筹调剂管理。最大限度发挥在用资产使用价值,强化闲置、低效资产部门内部调剂管理主体责任,推进资产跨部门、跨地区、跨级次调剂使用,激发资产使用潜能。二是加大资产共享共用力度。建立符合教育、科技、卫生等重点行业资产管理规律的共享共用机制,加强大型仪器设备设施集中管理和集约利用,依托资产运营平台,推动面向社会提供服务。三是提升公物仓平台效能。推进政府公物仓制度全覆盖,借助大数据和物联网技术,完善公物仓运行机制,健全“实体仓+虚拟仓”运行模式。探索公物仓资产市场化运营路径,积极参与承接组织大型展会、文体活动等,提升经济社会效益。

三、聚力提质增效,创新市场运营路径。一是创新资产市场化运营模式。坚持市场化改革方向,鼓励有条件的地区组建资产运营平台或委托专业机构,有效整合闲置和低效资产,实行专业化、市场化、集约化运营。积极引入社会资本参与资产统筹盘活改革,支持运营平台或专业机构通过资产证券化等市场化方式盘活存量资产。二是完善科技成果市场化转化机制。畅通高校市场化科技成果转化渠道,加速科技成果资产向现实生产力盘活转化。三是规范资产市场化运营行为。健全完善与市场化运营相适应的资产出租、处置等管理制度,加快行政事业单位待报废资产处置进度,全面推开资产价值评估和公开进场交易,规范运营秩序,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四、聚力夯基固本,完善运行支撑体系。一是不断加强资产绩效管理。以厘清职责、科学配置、高效运行和规范处置等方面为重点,健全完善资产绩效管理制度和指标体系,建立资产管理全面评价与重点行业专项评价相结合机制,对资产管理和统筹盘活成效进行全面评价。二是全面动态掌握资产家底。建立资产定期清查盘点管理机制,动态掌握资产家底和使用状况,形成待统筹盘活资产清单。加快在建工程资产和6个月未有效使用资产盘活利用,积极稳妥扩大改革覆盖面。三是加快资产大数据建设应用。将资产管理全面纳入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建立预算资金形成资产的全链条管理机制,利用物联网和大数据技术开展资产动态监测,强化数据分析利用和风险预警,为资产统筹盘活提供技术支撑和决策参考。

五、聚力监管约束,确保改革落地见效。一是建立改革推进机制。制定分地区、分部门改革推进方案,完善相关配套制度和保障措施,健全资产统筹盘活信息发布渠道,构建职责清晰、运行高效、约束有力的统筹盘活机制。二是强化改革激励约束。鼓励各地因地制宜,最大限度挖潜增效,将资产统筹盘活情况,纳入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报告范围,建立与预算安排、资产配置挂钩的激励约束机制。三是规范推进改革实施。加强资产全生命周期管理,确保资产盘活收入按规定及时上缴国库或纳入单位预算管理,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切实维护国有资产安全完整。